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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1号,跟着心海供应链一起来看下,需要上海进口报关 欢迎来电咨询。
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申请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项下税率的,应当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 年第34号(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在填报商品项“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类栏目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栏应填报代码“
27 ”。《早期收获》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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