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上海进口供应链报关行 进口商品供应链 食品进口清关费用 进出口报关流程
一篇讲清楚进口肉类全流程,跟着心海供应链一起来看下,需要上海进口报关欢迎来电咨询。
一、
入境前准入条件
二、
◆哪些国家的哪种肉类产品可以进入中国?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国内、保障进口肉类质量卫生安全,我国对进口肉品实施准入管理。
境外肉类要输华,境外国家(地区)须向海关总署递交申请资料。海关总署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审查后,确定该国家(地区)获得准入的肉类名单。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磋商签订议定书等双(多)边协议,规定对该类(种)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上公布,并进行动态更新。只有名单所列国家(地区)和企业的指定肉制品才能出口到中国。
◆◆肉类进出口企业需要取得哪些资质?
1、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的境外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贮存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海关总署予以注册后方可向中国出口。
已获得在华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s://ciferquery.singlewindow.cn/)进行查询,查询时须重点关注企业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有效期、状态等信息。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进口肉类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进行信息备案。
3、境内进口商备案
境内肉类进口商也应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备案后进口商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进入系统首页“已备案名单查询”可以进行备案名单查询。
◆◆◆肉类进口前还要取得什么证书?
1、境内进口商需要取得:
①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通过“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 )的“动植物检疫”模块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对符合进口要求的肉制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② 自动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企业进口报关时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录入自动进口许可证号后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电子许可证,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部分肉类制品需要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例如税号为0202200090冷冻带骨牛肉、0203120090鲜或冷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和税号为 0203290090其他冻藏猪肉,对应监管证件代码含有“7”的须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2、境外出口商需要取得:① 原产地证书
由出口国(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明确指出证书中所列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书面文件。在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口肉类产品可提供相关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从而享受协定税率。原产地证书
② 兽医卫生证书
每一票进口肉类产品都须附有出口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并加盖公章和官方兽医签字,目的地必须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证明其产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要求,中国与出口国家(地区)签订的有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中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检疫要求。输出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已提供卫生证书电子信息的,证书电子信息应于签发48 小时内或货物运抵前通过中方指定途径发送至中国海关。兽医卫生证书
另外,进口肉制品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规定: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 /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进口肉制品标识做完上面这些准备,美味的肉肉们就可以乘坐轮船或者飞机来到中国准备通关啦!
二、入境时查验
查验方式分为审单放行、现场查验、抽样送检。
◆单 证 审 核 肉类进口商或代理在进口报关后,现场海关按照要求实施单证信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产品是否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内,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境内收货人、境外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企业是否取得相应许可证件、是否提供了输出国家(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电子版、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全程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
◆◆现场查验、抽样送检
进口肉类需要在海关总署指定的口岸进口并在经公布的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ztzl86/302310/2394720/4153041/index.html)进行现场查验、预防性消毒、取样送检等工作。
关员现场查验
进境口岸海关依法对运输工具、集装箱、封识、运输温度、铺垫材料、内外包装及其标签、食品感官性状、规格、产品中心温度等进行现场查验,并抽取样品对动物疫病、污染物、农兽药残留等进行实验室检测。
◆◆◆放行或检疫处理
经检验检疫合格,符合进口要求的肉类,海关放行信息自动发送至监管场所,企业根据海关的放行信息,办理实货提离手续。海关工作人员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进口。
进口通关后,企业就可将该批产品投入市场,进行后续切割包装销售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海关工作人员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进口肉制品作整批退回或者销毁处理。企业申请对外索赔的,视情况出具《卫生证书》(适用于检验不符合要求)或《兽医卫生证书》(适用于检疫不符合要求,或检验检疫均不符合要求)。
三、入境后监管
入境后,海关要求企业建立进口肉类产品的追溯及召回制度,要求进口商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进口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对进口肉类的流动情况进行监控。如果有证据表明进口肉类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对人体健康有害,进口商应立即停止进口,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召回,最大程度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
上海心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旨在为广大进口商提供以通关为核心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整合的外贸代理进口、进口报关
、国际运输、仓储配送等多项服务。服务热线:400-803-2328
咨询热线
400-803-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