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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今天心海供应链小编为您讲解一下进口食品标签的组成以及注意事项!服务热线:400-8…
进口食品标签的定义在我国GB7718-2011中有明确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一切说明物。由此可见,食品标签不仅仅只是贴/打印在包装上的标签,而是包装上的所有图形及文字。今天心海供应链小编为您讲解一下进口食品标签的组成以及注意事项!
名称:食品名称首要的作用是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所以名称一定要与配料相匹配,品名尽量用标准中出现过的名称。如果使用标准中没有的名称或不为大家所熟识的名称可能会涉及新创名称,那么需要标注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可以从GB2760或GB14880的附页进行查找分类。其中,GB2760的分类相对可以查到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所以标注产品类型尽量用比较规范的分类或用大类标准下的分类。
配料表:配料表是所有食品标签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进口食品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配料”或“配料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这是标准中明确的引导词不可以变动。配料的排列顺序需由大到小排列,低于2%的成分可不按照顺序排列。实际上,很多国外食品的配料都没有展开,原则上需要进口企业与之协商沟通并确定成分内容,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然后赋予食品标签。例如,进口的饮料产品含有大量的水,但是在配料表中并未体现,这就需要生产企业提供大致配比,辅助其他的情况说明来帮助完成标签。另一个普遍遇到的问题就是复配——国外叫混合剂或制剂,它前面没有规范的引导词,那么在标签过程中可能对复配的展开抱有疑问,这与食品名称的真实属性类似。复配的引导词要针对名称,一是能否直接拿出来使用,二是使用相匹配的名字。
规格、净含量:应按照GB7718附录C中标准格式标注,单位应标注正确,固态/液态单位不同,固态为g、kg,≥1000mL、1000g标注为1L、1kg,而且字体大小写应符合GB7718表3规定,字体大小的标准范文宁可大也不要小,净含量与品名需标注在同一展示面。固液混合产品需要标注沥干物/固形物含量,以固体为主的固液混合物要标注该含量,如果企业多标不算标示错误。
原产国、生产商及经销商信息:2014年8月之前如果标注生产商就需要标注地址、联系方式等,由于标准规定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很多产品被责令整改却无从下手,故而需按照最为严格的标准进行标注。该标准由卫计委解释,检验检疫局负责执行,所以如果企业有很要紧、很重大的问题可以咨询卫计委。
进口食品的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可以任意标注,但联系方式全部都需要标注,可以标注电话、传真、邮箱、右边联系地址,但是网址不算联系方式也不能代替联系方式。经销商名称应直接标注,不加修饰词,如中国经销商、总经销商等,如果有确实授权方可添加。
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大包装产品的日期标注可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小包装一般可以写为见包装物。日期标注有很多格式,GB7718中有具体明确的表述。当前,常出现的很多产品日期顺序不是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进行标示,此类产品应注明日期标注顺序。
无需标注保质期的食品,如食醋、盐、酒精度>10%的饮料酒、味精等可选择不标注。另需注意的是,我国标准上保质期后面会有一个括号里面有至,实际上保质期与保质期(至)有区别。
营养成分表:表头应为“营养成分表”不能更改,不能写为“营养标签”等文字。表头中三要素是项目、营养素参考值、核心影响素,各项营养素的顺序、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是内容。产品比较声称、含量声称都有要求,需正规标注,且品名中尽量不要含有英文,如英文为注册商标需要整体对商标进行提取。
进口食品标签备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规避方法
在进口食品标签备案过程中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但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实际操作方面。首先,制作中文标签需要有原食品标签产品的外包装展示图、设计稿等,并且需要对外文进行翻译。目前,很多进口食品企业采用拉线表的格式来制作标签,即在图中使用箭头拉框表述其中含义。其次,制作完成的中文标签要标注尺寸、价签等关键信息,字体大小最好也标注清楚。再次,对于进口食品标签中的营养成分信息,不能直接将外文翻译过来,因为很多国家仅将营养成分保留到整数位,所以最好能够提供营养成分检测报告作为辅助,或有外国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配料顺序等明并照做中文标签。除此之外,进口产品的HACCP、LS、有机认证、获奖信息都是需要提供,因为此类信息属于食品标签内容,如果无法相关证明需要在包装上将其删除。出口个多家的同一食品,其包装上会印刷多种语言的配料表,并且针对国家的不同会有所差异,所以会出现不同语言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此类产品最好不要进口,在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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